发布时间: 2025-03-20 02:55:31 分类:新闻资讯
为加强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监督办理,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改进,省生态环境厅结合我省实在的状况,研讨拟定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规范(DB14/3176-2024)》(以下简称《水泥规范》)。近来,上述规范已由省商场监督办理局与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发布,将于本年5月1日正式施行。
《水泥规范》为强制性规范,规范文本由目次、规模、规范性引证文件、术语和界说、大气污染物排放操控要求、大气污染物监测要求、施行与监督等7部分构成。文件规则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操控要求、监测与监督办理要求,适用于山西省行政区域内现有水泥工业公司或出产设备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办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备规划和竣工检验及其投产后的排放办理。一起规则,使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固态废料,除履行本文件外,还应履行国家和山西省相应的污染操控规范的规则。
上述规范的拟定契合国家和山西省相关法令和法规和政策要求,有助于我省水泥职业全工序、全流程大气污染管理水平提高,高质量推进水泥职业超低排放改造,促进全省空气质量继续改进。(记者程国媛)